天人关系,指自然与人的关系,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命题。
作为独立于人的精神意识之外而客观存在的“天”,与作为具有精神意识主体的“人”有着统一的本原、属性和规律。
老子说: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,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下母,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。”他认为,“道”创造了天地万物,打破了天神创造万物的神话,但“道”本身没有目的性、意志性和主宰性,无私、无争、无求,“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”。
在此基础上,老子又论述了天与人的关系问题,指出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人与天地相参,都要效法自然,统一于自然之中。
《庄子·山木》云:“人与天,一也”,指人与天是“天人统一”,而非“天人合一”。“有人,天也;有天,亦天也”,说明人和天一样,同是组成自然的一部分,人作为大自然的一部分,与天地相参,应服从宇宙的大规律——“道”,人与自然之间应该相互依存、和谐相处。这就是道家“天人相应”思想的主要内容。
中医学的整体观念
是在道家“天人相应”的思想基础上形成的。中医学理论的奠基之作《黄帝内经》中,曾多次出现过类似“天人相应”的论述,但是,却从来没有出现过“天人相应”的表述。如《灵枢·刺节真邪》说:“与天地相应,与四时相副,人参天地”。《灵枢·岁露》云:“人与天地相参也,与日月相应也”。《灵枢·经水篇》云:“此人之所以参天地而应阴阳也”。《素问·咳论篇》:“人与天地相参”。《素问·脉要精微论》:“与天地如一”。《素问·三部九候论篇》:“令合天道,必有终始”。《素问·宝命全形论》:“夫人生于地,悬命于天;天地合气,命之曰人。人能应四时者,天地为之父母”,“若夫法天则地,随应而动,和之者若响,随之者若影,道无鬼神,独来独往”。《素问·离合真邪论》:“夫圣人之起度数,必应于天地”。诸如此类。
可见,古代医学家们认为天是自然的规律,人应顺应自然的规律而行事。
然而,儒家的“天人合一”观与道家的“天人相应”观则非同一命题。
春秋时期,在当时宗教气氛浓郁的社会环境下,孔子淡化了“天”的神格色彩,主张“敬鬼神而远之”。
后来的荀子则将“天”“天命”“天道”自然化、客观化规律化。如其在《天论》说:“列星随旋,日月递照,四时代御,阴阳大化,风雨博施,万物各得其和以生,各得其养以成,不见其事而见其功,夫是之谓神;皆知其所以成,莫知其无形,夫是之谓天”。
和老子的认识一致,荀子认为天是独立于人的精神意识之外而客观存在的,它没有理性、意志和善恶,它是运动的物质,而不是人格神。
荀子还说:“天行有常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,应之以治则吉,应之以乱则凶”。强调天的运动有自己不变的规律,它不依赖于人而发生变化。同时,人不可违背它的规律,而应当顺应它。这是儒家荀子学派对天人关系的认识,可见,他并没有提出“天人合一”。
西汉晚期,董仲舒提出“君权神授”,将天人相应的思想引申为“天人感应”“天人合德”“天人合一”等,称“帝王受命于天”。
至宋代,程朱理学在董仲舒的基础上,进一步延伸为“天理之说”,篡改了“天人相应”理论。
可见,以《黄帝内经》为代表的中医学所推崇的“天人相应”观与道家和儒家荀子学派对“天人关系”的认识和而不同,有异曲同工之妙,是一脉相承的。但它们与《春秋繁露》的“天人合一”观有本质区别,二者不能混为一谈,更不能得出“中医学‘天人相应’观源于儒家‘天人合一’思想”这一结论。
总而言之,应把中医学的理论基础表述为“天人相应”,而非“天人合一”。
文源:《古方中医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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